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

救女友?無名氏天天留言市長


〔記者王榮祥/高縣報導〕市長信箱內容無奇不有,一封「救救女朋友」陳情信,因沒署名、也沒留下聯繫方式,讓高雄縣鳳山市公所困擾不已,決定在市長信箱網頁增設新規定,留言需提供個人資料與聯繫方式,員工暱稱為「救女友條款」。



沒留聯繫方式 還反過來開罵

公所說,該男子從今年7月起,陸續在市長信箱內留言,指稱女友被軟禁在鳳山市建國路某按摩店,動輒遭業者威嚇接客,卻始終沒人搭救。

這名男子留言幾乎天天都有,且內容差不多,由於提供資料非常不明確,不但沒留聯繫方式與姓名,連女友身分也沒告知,公所不知如何是好,更幫不上忙,內部議論紛紛,私下稱呼這件陳情案為「救救女朋友」。

公所說,陳情信9月仍持續出現,卻開始指責、謾罵公所,公所相關課室覺得很冤、很無奈,不知如何援助還要挨罵,因為陳情案還是要按照程序受理、分發處置,間接影響其他市民陳情權益。

鳳山公所困擾 改留姓名才受理

公所內部研議後,決定改善市長信箱受理措施,往後民眾留言,須同時留下姓名、聯繫方式與信箱,網頁才會受理。

公所表示,相關措施只是初步過濾,實施後,「救救女朋友」信件果然未再出現;公所認為,大多數市民留言都會留下聯繫方式,以利回覆,新措施應不會妨害市民陳情。

文章來源: 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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