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5日 星期二

99年住宅補貼 北市6572戶


(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7日電)配合內政部辦理99年度3項住宅補貼措施,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天表示,即日起到8月13日受理,設籍台北市的市民只能擇一辦理,不得重複。北市受惠住戶達6572戶。



都發局表示,內政部補貼措施,包括「租金補貼」4221戶(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台幣3600元,補貼1年)、「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」1759戶(最高可貸220萬元,期限20年);以及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」592戶(最高可貸80萬元,期限15年)等3項。

官員說,凡年滿20歲以上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,或有配偶或年滿40歲者,家庭年收入在141萬元以下、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萬1149元,且本人、配偶、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,即可提出申請租金補貼。

至於申請貸款利息補貼者,除申請補貼住宅外,本人、配偶、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。中央這項住宅補貼措施採「評點制」。

如合格申請人數超過北市年度可辦理計畫戶數,依申請人收入、是否具弱勢條件、家庭成員人數等因素評點,按評定點數高低順序核發補貼證明。另依住宅補貼作業規定,台北市國民住宅承租戶不得申請租金補貼。990707

文章來源: 中央社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