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

政院獎勵都更 4年投入184億


行政院會今天通過「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」,4年內要投入184億元鼓勵都更,屋齡超過30年的老舊房屋重建將可維持原有容積,屋齡在20年至29年間的房屋整建拉皮,則可獲得現金補助或免利息貸款。預估4年可帶動民間投資2,000億元,每年增加4萬個就業機會。(張德厚報導)



為了加速都市更新,改善都市景觀,行政院會25日通過內政部所提出的「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」。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,目前台灣30年以上的老舊住宅約有302萬戶,這些老舊住宅如果進行都更或自行重建,將可以獲得維持原有容積的獎勵,如果改為綠建築,還可另外獲得最高20%的容積獎勵。葉世文:『對302萬戶,30年以上的老舊房屋,有獎勵措施,如果要進行都市更新,將可以維持原有的容積及原有的樓地板面積,除此之外,事先的規劃,我們也會給予經費補助。』

而屋齡在20-29年的房屋,如果整建或拉皮,則可獲得現金補助或免利息貸款,這類房屋如果增加電梯設備,也不計入法定建築面積及容積,對於改善耐震力及取得綠建築標章者,還可獲得另外的獎勵經費。葉世文:『他還不到30年,但是因為表面老舊,對於都市景觀仍有影響,所以對於整建維護型的都更,這172萬戶,也會給予貸款補助等各種獎勵措施。』

葉世文指出,自民國100年起4年內,政府將投入184億元經費推動「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」,預估4年可帶動民間投入約2,000億元,每年將可提升經濟成長率約

文章來源: 中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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