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

政院核定醫衛協議 送立院備查


(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3日電)行政院會今天核定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署的「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」,將依「台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相關規定,送立法院備查。



至於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(經合會)何時成立,行政院副院長陳沖說,有關經合會的成立以及相關協商議題的規劃,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已有萬全準備。

陸委會副主委趙建民則說,目前已經進入最後階段的洽商,也開始進行文字處理,「成立時間,應該是指日可待」。

陳沖上午在行政院會聽取「第6次江陳會談成果說明」報告後表示,這次在台北舉行的「江陳會談」,除完成「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」的簽署,也就兩岸儘速洽簽「兩岸投資保障協議」取得共識;同時對於調增大陸人士來台旅遊每日人數、磋商春節加班機班次,以及建立兩岸協議成效檢討機制等,獲具體成果。

他指出,未來協商議題包括這次會談未能簽署的「兩岸投資保障協議」、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(ECFA)後續協商議題,都與民眾權益、台灣未來的經濟發展密切相關。他請陸委會與經濟部等相關機關掌握時效,做好周全準備。991223

文章來源: 中央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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