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

海協會表態 ECFA要遵WTO規則


〔特派記者陳曉宜、羅添斌/中國重慶報導〕兩岸簽署完成ECFA,中國方面昨也對此定調,ECFA是「特殊安排」,且是「最大限度」的兩岸經濟優勢互補,並強調要「按照WTO規則」進行。



根據WTO規範,自由貿易區必須在十年內、完成九成以上貨品零關稅。馬政府雖一再強調,世界各國許多自由貿易區也未遵守此規範,是否要在十年內、或是否要達九成以上零關稅,都還有解釋空間;但中方對此則未多作言明,只強調要按照WTO規則進行,也使得ECFA是否能如馬政府所言沒有十年大限問題,出現變數。

中國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昨在記者會上表示,ECFA是為推動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、制度化、自由化所做的「特殊安排」。

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也在記者會上指出,ECFA要按照WTO規則、按照平等互惠原則進行,與其他區域經濟合作相比,ECFA具有的不同特性是,兼顧兩岸特色,推動全面經濟合作的「特殊安排」。但從大陸方面考量,台灣早收對大陸帶來一定壓力,面臨經營困難,也希望台灣有所了解與理解,但大陸充分了解台灣經濟現況,照顧台灣弱勢產業與農產,展現誠意善意。ECFA生效後將繼續協商貨物貿易、服務貿易協議,其實質內容已達最大限度全方位的經濟優勢互補。

文章來源: 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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