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

兩岸經合會只許成功不許失敗


根據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規定,兩岸應會在近期成立經濟合作委員會,這是首次由兩岸當局授權組成的共同機構,標誌著雙方深化互信、擴大互利、共同處理、合作雙贏,因而必須謹慎從事,務必求其成功。



 迄今,兩岸的制度性協商始終以兩岸當局授權的民間形式進行,並且運作順利,行之有效。隨著兩岸交流合作的領域日漸龐雜,雙方主管官員參與協商談判成為客觀需要,這在ECFA協商過程中,表現得尤其明顯。

 但是,兩岸的客觀環境尚未到官員對官員、政府對政府正式談判的地步,所以參與ECFA協商的雙方官員,都進入海基、海協兩會的平台,才得以成事。這類似國民黨重新執政後,兩岸有關主管官員分別以國、共兩黨主辦單位的特邀嘉賓(次長、副部長級)、特邀專家(司長級)名義出席。這無疑就是馬英九總統經常說的「中華民族的智慧」。

 因此,未來兩岸經合會中的雙方官員,也都會在海基、海協的互動架構中出現,以免脫離既有的運作方式,以致橫生不必要的名義問題而影響實質利益。ECFA係由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長陳雲林所簽署,其中提到「雙方」成立兩岸經合會,所以經合會當然就是在兩會的架構中。換句話說,就不宜就官員對官員、政府對政府作出超乎現實的解釋。

 ECFA促成了兩岸經濟合作的制度化、機制化,在其協商過程中,獨派人士極力攻擊,企圖預先使其破局,怕的就是ECFA有助兩岸互利。果然兩岸簽署後,獨派在事實面前,聲音愈漸薄弱。未來兩岸經合會將會進一步證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對人民的實惠。

【中央網路報】

文章來源: 中央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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