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

刷卡繳稅未能取款 列入首波補稅名單


  國稅局七月底已經陸續辦理完第一批的退稅作業,但相對而言,也將在近日寄發補稅通知書,首波鎖定對象是今(99)年五月,申報繳納98年度綜所稅時,以信用卡方式繳稅,卻無法順利取款的案件,有採取此管道納稅的民眾,得特別留心。



  據統計,符合需要補稅的案件共計有319件,補稅金額則為3,091萬多元,收到補稅通知書的民眾,除了得補繳稅款,還會被加計利息。

  國稅局表示,利息為按日計算,從原結算申報截止迄日至開徵日止,依今年一月一日中華郵政公司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徵收,繳納期間自八月一日至八月十日,民眾千萬要把握期限。

  雖然首波的補稅名單,鎖定選擇信用卡繳稅卻無法順利取款的案件,但國稅局同時呼籲,綜所稅是採主動誠實申報制度,納稅義務人若利用他人名義分散所得,一經查獲,除補徵稅額外,並依所得稅法規定,處逃漏稅款兩倍以下罰鍰。

  另外,財政部重新修訂小額稅款退補稅原則,因為短漏報或計算錯誤產生的短繳稅款,在300元以內者,都不會再要求納稅人補繳。

  財政部指出,小額短漏稅款及罰鍰免補稅的適用範圍,涵蓋個人綜所稅等十一種稅捐,過去不曾納入免補稅範圍的營業稅、貨物稅及菸酒稅、使用牌照稅,也首度納入免徵範圍,金額一律都是300元。

  至於未納入小額稅款免補繳範圍的稅目,現階段還剩下有證券交易稅、期貨交易稅、印花稅、契稅及娛樂稅的本稅。但這五種稅捐的滯納金及利息,每次應補徵金額200元內,也是比照所得稅不再補徵。

  財政部強調,這項規定是依據稅捐稽徵法重新修訂,主要是基於稽徵成本考量,大幅放寬免徵、免退稅目的適用範圍,連帶提高現行免徵、退的金額。

文章來源: 卡優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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